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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研習 | 2016-07-12 | 點閱數: 441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6 月 2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50082477A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目的係提供表演藝術專長、音樂藝術專長、體育專長教師及其配課教師入門通識課程,協助建立良好教學觀,同時透過實作課程,提升教師傳統藝術教學能力,精進教學品質。
三、旨揭計畫對象為全國中小學任教「表演藝術」、「音樂」及「體育」課程之教師。
(一)京劇表演組係針對表藝老師(2 梯)。
(二)戲曲音樂組係針對表藝老師及音樂老師(2 梯)。
(三)民俗技藝組係針對表藝老師及體育老師(2 梯)。
四、本計畫簡章及相關課程資訊於附件,因場地限制,名額有限,以線上報名額滿為止。
五、相關問題請洽詢國立臺灣戲曲學院,電話: 02-27962666 轉 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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