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 105 年「祖孫互動傳真情」實施計畫
相關辦法請見附件,有興趣的同學可報名參加。
請於 5/30 (一)前,將作品繳交至輔導室。
(一)題材:以「祖孫互動傳真情」等相關活動為主呈現。
(二)內容:由學童與祖父(母)合照,以呈現感人及溫馨逗趣等畫面型態為題材,另撰寫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的為文章內容。
(三)作品規格:參加作品請以相機拍攝,沖印成 4吋 x6 吋彩色相片書面作品,張貼於報名表,並將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的撰寫 200 字以內之說明文章。
(四)評審準則:由承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評分標準:整體造型(30%)、整體構圖與意涵(30%)、與祖父母互動生活體驗 (40%)。
(五)報名表:如報名表後,詳填個人資料(包括學校名稱、姓名、性別、年級、指導老師、介紹短文),以免作廢。
1.第 1 名:國中組 1 名,禮卷 300 元、獎狀乙紙
2.第 2 名:國中組 2 名,禮卷 200 元、獎狀乙紙
3.第 3 名:國中組 3 名,禮卷 200 元、獎狀乙紙
4.第 4 名:國中組 4 名,禮卷 200 元、獎狀乙紙
5.佳 作:國中組 5 名,獎狀乙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