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之「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體育新南向政策-推動學校體育實施計畫」乙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 4 月 13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60010966 號函。
二、旨揭計畫修正如下:
(一)配合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之範疇,修正新南向國家文字內容。
(二)為因應與新南向政策國家交流,原補助內容中有關「東南亞國家」均修正為「新南向國家」,俾達完備。
(三)「辦理學生赴新南向國家運動團隊移地訓練」修正為「辦理運動團隊赴新南向國家參加賽事或移地訓練」。
三、檢送修正之「教育部體育署 106 年體育新南向政策-推動學校體育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