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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普通 | 2017-06-12 | 點閱數: 341

世界氣象組織(WMO)定義高溫是指 35℃及以上的溫度,而熱浪則是超過連續五日最高氣溫超過平均最高溫平均值 5°C (9°F)以上。正常人的體表溫度是 36.8℃左右,如果氣溫高於 35℃,人體熱量不容易散發,汗液不容易蒸發,會感覺到非常難受,所以將高溫定為 35℃是考慮人體的狀況,也就是說與人體的舒適度有關係。

因高溫對造成的熱傷害可分為幾類:熱水腫(Heat edema)、熱痙攣(Heat cramps)、熱暈厥(Heat syncope)、熱衰竭(Heat exhaustion)及最嚴重的熱中暑。過度的高溫可能造成心血管、腦血管及呼吸性的病因所造成的猝死,熱壓力相關的慢性健康損害,也可能表現在生理功能、代謝過程和免疫系統的傷害上。

國民健康署提醒民眾,「夏日炎炎 6 大高危險族群慎防熱傷害!」、「戶外運動防中暑 3 要訣『多喝白開水、選擇適當時間與場所、備妥裝備』!」、「防中暑 3 要訣『多喝白開水、保持涼爽、提高警覺』!」

 

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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