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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計畫辦法 | 2017-06-12 | 點閱數: 719

106 年度「提升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案學分班」(公費補助、公假進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6 月 6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60079126 號函。


二、本專案學分班為逐年提升國民中學之專長授課比率,已列為本縣國中校務視導重點項目。


三、 106 年度學分班開班一覽表。


(一)辦理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等 8 校。


(二)招生班別:「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及「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童軍教育主修專長」。


(三)招生對象:本專案學分班以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

四、經費補助原則:本專案學分班學分費由本部補助,然教師須簽立切結書並繳交新臺幣 1 萬元保證金,保證金俟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規定學分後退還。


五、錄取結果及相關注意事項由開班學校於開班前通知錄取教師並公告於該校網頁。


六、進修教師於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且取得該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並配合開班學校填寫後續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

 

其他資料:請看附件。

 

如同仁們有意願,請於 106 年 6 月 14 日(星期三)下班前告知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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