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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普通 | 2017-11-01 | 點閱數: 420

主旨:教育部訂於 106 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3 日期間,分北、中、南 3 區辦理「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幼兒園幼兒保險條例」草案公聽會,請各校(園)鼓勵家長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10 月 25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60118062 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級中等以下學生團體保險面臨招標困難,教育部研擬旨揭條例草案,為蒐集各界對草案之建議,辦理公聽會。
三、公聽會召開場次及時間如下:
(一)北區: 10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11 時,國立
臺北教育大學至善樓 B1 國際會議廳。
(二)中區: 106 年 11 月 1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4 時,國立中
興大學社管大樓 111 會議廳。
(三)南區: 106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4 時,國立高
雄師範大學綜合大樓 2 樓宏遠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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