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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體育組長 - 普通 | 2015-03-13 | 點閱數: 555

主旨:函轉有關 104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以下簡稱 104 年全中運)各運動種類之「賽內檢測」及「治療用途豁免申請」等相關事宜,請 貴校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 104 年 3 月 10 日新北府教學字第 1040366022 號函辦理。
二、案係高中體總於 104 年 2 月 10 日召開 104 年全中運運動禁藥管制委員會第一次委員會議,會中臨時動議提案有關 104 年全中運「賽內檢測」及「治療用途豁免申請」起始點案,該提案說明及決議重點如下:
(一)說明:依據「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第 2 條第 9 款:所謂賽內是指運動員參加之賽會開始前十二小時起至該賽會正式結束為止。第 8 條:參加賽會之運動員必須在賽會舉行三十天前向本會運動禁藥管制委員會提出治療用途豁免申請。
(二)決議:
1、 104 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賽內檢測」起始點如下:
(1)韻律體操定於 104 年 4 月 16 日中午 12 點整至 4 月 21 日 24 點整(執行賽內禁用物質)。
(2)跆拳道定於 104 年 4 月 21 日中午 12 點整至 4 月 29 日 24 點整(執行賽內禁用物質)。
(3)其餘運動種類定於 104 年 4 月 24 日中午 12 點整至 4 月 30 日 24 點整(執行賽內禁用物質)。
2、有關參賽運動員違反禁藥管制規定者,依「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違規使用運動禁藥處理及處罰作業要點」議處,該處罰作業要點如與 2015 年「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有出入者,則依據 2015 年「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辦理。
三、惠請  貴校將上述訊息轉知所屬參賽選手,以維護參賽選手權益;相關規範請參閱 104 年全中運官方網站(http://sport104.ntpc.edu.tw/104sport/Modules/Home/index.asp)-大會公告-104 全中運藥檢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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