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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研習 | 2018-09-25 | 點閱數: 397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7 年 9 月 19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070
420110 號函辦理。
二、「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生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
學生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
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像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
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
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
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基於歷年來報名者眾多,座位有限,該計畫將依「報名身
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該計畫 33 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
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本單位
於 101 學年度~106 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

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

(二)該計畫 8 所「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
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本單位於 101 學年度~106 學
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初階
專業培訓工作坊)。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
參加。
(四)國教輔導團成員。
四、工作坊期程、地點與報名方式:
(一)北區: 107 年 9 月 29 日(六)-9 月 30 日(日),國立臺北
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二)南區: 107 年 10 月 20 日(六)-10 月 21 日(日),高雄國
際會議中心(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 274 號)。
(三)報名方式:逕上該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 https://ci
rn.moe.edu.tw/Cooperation )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
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五、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補助 33
所深耕學校及 9 所夥伴學校,其費用由核撥深耕學校及夥
伴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聯絡電

話: 02-2732-1104#82211 。

請有興趣同仁自行報名參加,惟此研習非屬務派性質,故不予以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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