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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註冊組長 - 計畫辦法 | 2019-03-16 | 點閱數: 572

內政部移民署「107 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8 年 3 月 5 日移署移字第 1080032825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奠基國家人才培育,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因應各界反映,本次申請方式有重大調整,符合計畫規定者,將採不抽籤方式進行核發,申請類組如下:
(一)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學生助學金等四大類組。
(二)新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學生助學金、證照獎勵金等三大類組。
四、計畫相關資訊:
(一)報名期間:暫訂 108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至 108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若有更動,將另行通知。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申請,請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 https://sp.immigration.gov.tw )報名後,下載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格,連同應檢附文件,親送或掛號寄至該署( 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徐永翰先生)彙辦,以郵戳為憑。
(三)本計畫亦可至本縣教育資訊網─獎助學金專區( http://www.cyc.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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