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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9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1份,請有意申請者於108年12月31日前將申請資料1式2份送府辦理,請查照。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辦理「109 年補助學校辦理山野教育推廣計畫」1 份,請有意申請者於 108 年 12 月 31 日前將申請資料 1 式 2 份送府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8 年 12 月 19 日臺教體署學(三)字第 1080045512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係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對山林環境、生態保育之知識教育,加強登山安全並減少山難發生,有效落實建立學生正確之山野及登山運動安全觀念。內容摘述如下:
(一)補助對象: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申請單位:直轄市、縣(市)政府。
(三)本計畫擇優補助,補助類型如下:
1、學校發展山野教育策略聯盟方案。
2、學校發展山野教育優質課程方案。
3、一次性之山野教育體驗活動方案。
(四)一般地區學校(含非山非市地區學校)申請方式:請於 109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前將紙本送至本府(以郵戳為憑),並將計畫書核章後電子檔寄至本案承辦人信箱。
(五)偏遠地區學校申請方式:
1、採由線上申請,學校須至「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經費統合網站」(以下簡稱統合網站)提出申請,網址: https://sca.ntcu.edu.tw/SCA/。
2、請務必確認申請計畫書與網站格式相同。
3、請於首次登入統合網站後,立即更改密碼,以維護資訊安全,學校之帳號為「學校代碼」,分班分校請併本校申請,另高級中等學校之國中部併入高中申請,首次登入預設密碼均為「rs2019as」,若學校非首次登入且已更改密碼,本府業無法查詢。
4、學校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
(六)計畫期限:自 1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七)相關事項請詳見計畫。
三、如對本計畫內容及統合網站之操作系統有所疑義,請逕洽下列人員:
(一)計畫是否送達及申請等事宜,請洽本府承辦人:體健科劉家瑀輔導員,電話: 05-3620-123#8938 。
(二)統合網站之操作系統,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統合補助計畫工作小組劉佳蓓小姐,電話: 04-2218-8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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