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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計畫辦法 | 2016-04-28 | 點閱數: 798

一、參加對象:經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通過之國民中小學各類資賦優異學生。
二、營隊分區、活動承辦單位、營隊主題、活動日期、招收名額:國中組 3 區,國小組 4 區(詳見附件)。
三、推薦報名原則:
  (一)以未參加 104 年度國教署資優學生「Super Summer Camp」者為優先。
  (二)國中組以 104 學年度國中一、二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國小組以 104 學年度國小四、五年級資優學生為優先。
  (三)符合參加對象且具下列條件者優先推薦:1、低收入戶子女或中低收入戶子女。2、身心障礙學生。
四、各校推薦各區營隊參加學生,填寫實施計畫中附件 4 、附件 5-1 、附件 5-2 逐級核章後,於 105 年 5 月 5 日(星期四)前併同「學員基本資料表」正本,送本府教育處特幼科審核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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