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2
  • slider image 227
  • slider image 228
:::
教務處 教學組長 - 普通 | 2019-04-02 | 點閱數: 450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3 月 26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80041845 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
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
三、旨揭考試訂於 108 年 8 月 10 日(星期六)舉行,於 108 年 4 月
12 日至同年 5 月 10 日受理網路報名,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敬請轉知貴校現職編制教師、學生、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
作人員踴躍報名;為鼓勵學生報考, 19 歲(含)以下考生
免繳報名費。請惠予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
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四、有關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 108 年
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 https://blgjts.moe.
edu.tw ),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 0800-699-566(免付

費) / (02)2321-0191 ;服務信箱: blg.sce@deps.ntnu.
edu.tw 。
五、為推廣旨揭考試,特開放全國國民中小學申請認證教具
(限量 2,000 份,依申請填報時間之順序發放,送完為
止),詳細內容及相關規定請詳閱線上申請表:
https://goo.gl/forms/M1onXwYI55ZlHjzT2
六、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敬請貴校踴躍協助
學生進行團報作業。協助報名之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認
證托特包(限量 500 份)。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
發給,總試務中心將於 108 年 6 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

名單,並於 108 年 6 月中旬統一寄送。

七、本縣為鼓勵現職教師及學生參與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就已
通過本土語言認證之國中小學現職教師及學生予以獎勵,
檢附「嘉義縣政府奬勵現職教師及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
認證實施計畫」供參。

:::

認識東中

展開 | 闔起

行政處室

展開 | 闔起

愛"閱"計畫

展開 | 闔起

午餐專區

展開 | 闔起

相關辦法規範

展開 | 闔起

教學正常化資料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