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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教學組長 - 研習 | 2019-07-10 | 點閱數: 401

一、依據嘉義縣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
整體推動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7 月 22 日臺
教國署國字第 1070128476 號函辦理。
二、研習時間: 108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 8 時 30 分至 16 時、 108
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 9 時至 16 時及 108 年 7 月 19 日(星期
五) 13 時 30 分至 16 時 30 分。
三、參加對象:
(一)107 學年度本縣教師專業發展輔導夥伴務必出席。
(二)新任輔導夥伴所有課程需全部必修。

(三)已取得輔導夥伴資格者,得必修「教師專業發展的制度
與政策」,並自行選修至少 3 門課。
四、推薦資格:
(一)校長:需取得初階評鑑人員證書或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證
書。

(二)主任及教師:具有進階評鑑人員證書或進階專業回饋人
才證書。
(三)曾完成區域中心、縣市政府、國家教育研究院培訓(回
流)課程擔任輔導夥伴者。
(四)本縣國教輔導團之成員。
(五)得優先推薦對象:
1、具有教學輔導教師證書者。
2、本縣國教輔導團之成員。

五、研習地點:嘉義縣教師研究發展中心(朴子國民小學,嘉
義縣朴子市山通路 11 號)。
六、報名方式:請逕上教師進修網報名,報名時間至 108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止。
七、聯絡人:本縣教專中心助理黃老師,電話:( 05 )
3620270 。

鼓勵符合資格人員參加,惟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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