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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組長 - 普通 | 2019-10-28 | 點閱數: 413

第七屆傑出弱勢單親母親表揚活動

中華民國 108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109 年 1 月 10 日止

 

申請應備文件

  • 推薦/申請表(需本人親簽,另若申請表上註明罹患疾病,需附上診斷證明)
  • 申請者全戶戶籍謄本正本(申請日期需為 108/8/1後,需含紀事內容)
  • 家庭狀況一、二、三(A4紙張大小)
  • 107年綜合所得稅及財產清單正本(請至國稅局或稅捐處辦理)
  • 依個人狀況提供其他相關文件(請以 A4大小紙張送件,另個人或子女得獎獎狀,每人擇優至多 10 張為限)。

※若文件不齊將視為無效,不另行補件。

※參與之個人資料非經同意將保密不對外公開,以維護保障個人資料。

相關資料及報名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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