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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普通 | 2019-11-19 | 點閱數: 396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 108 年 11 月 7 日客會文字第 10861019072 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以促進客語之傳承與發展,客家委員會辦理 109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期程如附件,請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報考,亦請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
三、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題型、樣卷、通過標準、各級認證基本詞彙及初級認證題庫等相關資訊,請參閱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服務園地/表單下載/客語推廣類/客語能力認證專區)。
四、另,為鼓勵學習客語及持續開設相關課程,請依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課程,相關資訊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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