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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普通 | 2020-02-07 | 點閱數: 408

主旨:為因應大陸地區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檢送「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1 份,請各校加強配合相關防治及健康管理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1 月 29 日肺中指字第 1093700031 號函辦理。
二、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傳染方式可能為近距離飛沫、接觸(直接或間接),潛伏期 2 至 12 天(平均 7 天),臨床症狀發燒、四肢無力,部份咳嗽、少痰,少數患者隨病程進展出現呼吸困難,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疾病。
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監測資料顯示,目前國內之確診病例以境外移入為主,除從事醫療照護工作或與確診病例曾有密切接觸者外,一般大眾於社區感染之風險相對較低,惟各級學校、幼兒園、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中心及托育機構(以下簡稱學校)為學生密集且容易發生呼吸道傳染病群聚感染之場所,且目前適逢流感流行季節,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疫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
四、各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請依旨揭規定加強衛教宣導及辦理相關防治措施。
五、案揭建議及措施將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相關之防疫建議,隨時調整並發布相關防疫措施。
六、另併附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校對陸生管理計畫工作指引及「中港澳入境的學生及教職員工,建議在家休息 14 天」之新聞稿各乙份。

 

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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