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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衛生組長 - 普通 | 2020-04-22 | 點閱數: 416

主旨:公告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

依據:

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109 年 3 月 31 日第 19 次會議決議

二、傳染病防治法第 48 條及第 58 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5 條。

 

公告事項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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