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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普通 | 2020-11-19 | 點閱數: 308

一、依據桃園市 109 年 11 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090290792 號函辦
理。
二、 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共分三種簡
章,學生僅能選擇一種簡章報名,不得重複,且不得參加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其他直轄市自行辦理之適性輔
導安置,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
校簡章。
(二)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簡章。
(三)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開缺名額將於 109 年 12 月 31 日前公告於「110 學年度桃園市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
set.edu.tw)。
四、旨揭簡章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詳如各簡章):
(一)線上報名:各國中請於 110 年 2 月 3 日至 110 年 2 月 25 日完成
網路報名作業。
(二)報名資料送件:各國中請彙整集體報名名冊於 110 年 3 月 2
日至 110 年 3 月 8 日前將報名表件送達該市高中特教資源中
心(桃園特殊教育學校)。

(三)報名 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
等學校簡章者,其生涯轉銜建議表之興趣測驗及性向測
驗施測工具說明如下:
1、採用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研發之「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國中版)及「情境式
職涯興趣測驗」(國中版)兩項測驗,請學校務必於報
名前協助學生施測完畢,前開測驗請至生涯測驗系統
網站(https://career.ntnu.edu.tw/)申請帳號及密
碼,並下載測驗指導手冊參閱。
2、考量作業之客觀與公平性,僅針對無法觀看電腦進行
測驗之視覺障礙學生以「國中生涯興趣量表(第二
版)」及「國中新編多元性向測驗」代替施測。
3、請各校落實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施測,依據學生需求

(如識字或閱讀理解困難)提供適性評量方式,俾利身
障學生適性就學。

五、請貴校務必公告於學校網站首頁及加強宣導,並協助有需
求之學生及家長準備報名資料等相關事宜。
六、本案簡章另公告於「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
(https://adapt.set.edu.tw/)、「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
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set.
edu.tw),倘有相關疑問,請洽該市高中特教資源中心劉芷
寧主任或張玉珊組長(電話: 03-3647099 分機 666 或 602)、
該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吳宜娟股長或萬湘郁科員(電話:
03-3322101 分機 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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