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 109 年 12 月 31 日桃教特字第 1090121745 號
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安置類型含「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
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簡章」、「110 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
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集中式特教班簡章」及「110 學年度桃
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三、檢附前開簡章開缺名額一覽表各 1 份,亦可至「桃園市身心
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下載(https://tu-adapt.
set.edu.tw/)。
四、若貴校有特殊需求學生欲報考桃園市 110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
生適性輔導安置,請協助有需求之學生及家長準備報名資
料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