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北市教特字第 1103000237 號函及「臺北市 110 學年度身
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及「臺北
市 110 學年度智能障礙學生安置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
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簡章」辦理。
二、旨揭安置作業定於 110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二)及 1 月 13 日(星
期三)受理現場報名送件,請各校依受理報名行政區之日
期、時間逕至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辦理,並請貴校逕依
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或課務派代事宜,若有
報名需求,詳情及簡章請逕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倪先生,
電話: 02-27208889-6344 。。
三、為維護校園防疫及安全,請送件人員進入該校後全程配戴
識別證於胸前;並配合學校相關防疫措施,入校後請全程
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