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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重要 | 2021-04-13 | 點閱數: 253

嘉義縣 110 學年度國中小藝術才能班術科測驗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考生防疫注意事項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期間,為落實參加本縣藝術才能班術科測驗之考生、家長及工作人員之防疫工作,避免疫情傳播,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規定,訂定考生注意事項。
  • 本防護規定:
    1. 考試前請考生主動通報旅遊史考生應主動向主辦學校聲明術科測驗當日前14天內,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地區旅遊史者如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實施之對象者,禁止參加術科測驗;另「自主健康管理」者應依照「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之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並配合主辦學校規定防護措施辦理。
    2. 聯合術科測驗辦理前或當日:繳交「健康聲明切結書」(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嘉義縣 110學年度國中小藝術才能班招生網、主辦學校網頁公告相關訊息並開放檔案下載)。
    3. 倘有發燒或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或腹瀉,應主動向主辦學校工作人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 試務期間防疫措施
    1. 進入試場前,需實施體溫量測,並請自備口罩配戴;並依各主辦學校規劃之報到及考場動線參加考試。
    2. 參加術科測驗之考生,倘於當日經量測額溫超過 37.5度或耳溫超過 38度,或有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由家長帶回進行就醫。學生名單由主辦學校紀錄後,得申請參加補測,不影響考生權益。
    3. 嚴禁符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參加考試,如經查明屬實者,取消術科測驗應考生資格,並依中央疫情通報作業規定,通報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制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相關規定處理。
  • 考生防疫注意事項:
    1. 為配合體溫量測等防疫措施,請考生提前到達考場。
    2. 考生及家長請自行準備並佩戴口罩。
    3. 若為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請配合留在家中,不得應試。
    4. 為避免有群聚感染之虞,請減少陪考人數,若有特別需求,請務必遵守試場相關規則。
    5. 考生及家長應於術科測驗後儘速離開試場不得逗留。
  • 特殊情形因應措施:
    1. 補考原則規劃如下:
      1. 適用對象
        1. 原應考當日屬於「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 原應考當日屬於「自主健康管理」- 社區監測通報檢採個案,如就醫後經醫院安排採檢,返家後於接獲檢驗結果前,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者。
        3. 應考當日經量測額溫超過 37.5度或耳溫超過 38度,或有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者,不能參與鑑定者。
      2. 補考考場:以各主辦學校為原則。
      3. 各類別補考生須於 110年 4月 28 日(星期三)前以通訊方式向主辦學校提出申請;補考日期為 110 年 5 月 8 日(星期六),相關補考期程應公布於主辦學校網站。
      4. 各類別補考以一次為限,完成後不再辦理。
    2. 主辦學校遇全校停課時,術科測驗時間順延至學校停課期滿之下一個週六、日為原則。
    3. 主辦學校如須辦理補考或順延術科測驗等情事,成績查詢於補考當日下午 5時後,方才全部開放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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