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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設備組長 - 計畫辦法 | 2021-04-15 | 點閱數: 177

主旨:轉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0 年度「校園智慧學堂」活動,請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110 年 4 月 8 日智著字第 11016004190 號函辦理。
二、為賡續推廣校園師生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該局培育大學校院學生擁有正確的智慧財產權知識後,擔任「校園智慧學堂特派員」,以生動活潑的教導方式進入中小學或高中職宣導智慧財產權。其宣導時間為 30 至 50 分鐘,可安排於週會或共同科目課程時間進行。
三、本活動自即日起接受報名(採線上報名,網址: http://bit.ly/3lp5QKv ),額滿為止。
四、如有疑問,請洽本活動執行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聯絡電話:( 02 ) 23660812 轉 127 鄭小姐。
五、檢附活動傳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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