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所 110 年 4 月 19 日召開「朴子市參加 110 年全縣運動會籌備會」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請有意願代表本市參加運動會者,務必於 110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止前將參賽報名表(電子檔)、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逕送本所民政課登記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關競賽規程、技術手冊及報名表請至請至嘉義縣體育競賽管理系統(http://sport.cyc.edu.tw/)(http://sport.cyc.edu.tw)\體育競賽\全縣運動會\檔案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