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22
  • slider image 227
  • slider image 228
:::
教務處 設備組長 - 計畫辦法 | 2021-04-28 | 點閱數: 773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0 學年度學生海洋教育體驗課程活動」之計畫申請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嘉義縣政府辦理 110 學年度實施戶外及海洋教育計畫辦理。
二、配合行政院推動「向海致敬」政策,為鼓勵國人「淨海、知海、近海、進海」,強化國中小學生參與各項海洋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引發學生熱愛海洋之情操,增進學生探索海洋知識的興趣,進而善待海洋、珍惜海洋資源,提升國中小學生之海洋教育素養,爰鼓勵各國中小辦理旨揭計畫,俾鼓勵學生親近海洋、向海學習。
三、計畫執行期程自 110 年 8 月 1 日至 111 年 6 月 30 日,補助對象為各國民中小學,建議規劃方向為依據地方特有之海洋環境資源,規劃適於國民中小學學生參與之海洋教育體驗課程及交流活動,提供相關支持及協助。
四、本案之辦理及補助方式說明如下:
(一)課程一:配合本縣海洋資源中心辦理之「海洋殿堂藏寶趣特色課程」-探索貝殼的奇幻世界活動計畫,以五場為限。
1、經費:由海洋資源中心支應。
2、申請方式:請於 110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前將課程一申請表,寄至 q740926bear@mail.cyhg.gov.tw(海洋教育承辦人信箱)。
(二)課程二:依各校實際需求規劃辦理各項海洋教學體驗課程,將素養導向教學落實於課程活動規劃內容之中,提供海洋體驗課程範圍分類說明供參。
1、經費:每班次補助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 3 萬元為原則,補助項目包含出席費、講師鐘點費、教學材料費、印刷費、資料蒐集費、膳費、國內旅費、租車費、保險費及雜支等。
2、申請方式:請填寫附件二計畫書並核章,於 110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送至教育處教學發展科提出申請;另併同可編輯之電子檔 1 份寄至 q740926bear@mail.cyhg.gov.tw(海洋教育承辦人信箱)。
(三)綜整以上兩課程辦理方式規劃,請完成課程一及二之申請。
五、檢送「110 學年度學生海洋教育體驗課程活動計畫說明」,請依需求提出申請。
六、課程一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海洋教育中心-祥和國小教務洪俊偉主任,電話: 05-3621839 轉 108 。。
-----------------------------------------------------
有意申請的教師請在 5/4(二)前將相關資料繳交至設備組

:::

認識東中

展開 | 闔起

行政處室

展開 | 闔起

愛"閱"計畫

展開 | 闔起

午餐專區

展開 | 闔起

相關辦法規範

展開 | 闔起

教學正常化資料

展開 | 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