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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生教組長 - 重要 | 2022-02-07 | 點閱數: 230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科技領域已將「資訊科技」列為國、高中之授課時數 /必修科目,自 108學年度開始實施,國中階段每週 1節,高中階段則為 2學分,小學階段則採 課程融入方式進行,並可將資訊教育相關內容以主題 /專題 /議題方式安排於彈性學習課程實施,使其建立資訊社會中應有的態度,了解資訊科技與人類社會相關議題,養成正確的資訊科技使用習慣,遵守相關之倫理、道德及法律,並關懷資訊社會的各項議題,學習內容包括健康數位習慣、正確使用科技產品的方法及行為習慣、資訊科技合理使用原則、資訊安全的基本概念及個人資料保護與隱私等。

(二)

各級學校之教學宣導與事件處理:

1. 應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場合,由校長對全校師生宣導「媒體識讀善用 5W思考法 當個聰明小偵探」,得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以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安全、參與等涵義,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2. 應融入學校相關課程教學及活動實施,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要點」為例,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十九項議題,其中包含「性別平等」、「科技」、「資訊」等議題,落實各級學校之課程教學及宣導事項

3. 全球網路安全日 (Safer Internet Day,簡稱 SID)於每年 2月的第二週的星期二舉行,今年活動標語為「 Together for a better internet!!」,請 各校老師 引導學生共同響應,共同在創造 一個更好、更安全的網路世界(活動網址: https://www.webwise.ie/saferinternetday/)。

4. 請各校運用「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網站中的教案落實資訊素養教育課程與教學並鼓勵教師參加相關教案徵選,教導學生正確地使用數位科技的態度與技能,學會辨識數位資訊對網路資訊有著獨立思考且判斷的能力。

5. 教育宣導後倘知悉或接獲相關事件,涉及校園霸凌或疑似校園性別事件時,學校應依相關法 規完成通報,並啟動相關調查處理或輔導協助措施,以釐清事件事實並提供學生相關教育處置及輔導,回復校園生活並避免再犯。

6. 學校於事件處理遇有疑涉犯罪情形時,學校應主動協助學生尋求警察單位等公權力資源;如有將網路流傳之資料下架之需要,可向「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申請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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