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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特教組長 - 普通 | 2022-05-10 | 點閱數: 326

一、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暨安置工作
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鑑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戶籍或學籍設於本縣之國民小學六年級學
生,具語文或數理資賦優異特質者。
(二)報名日期:
1、符合申請資格學生於 111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五)前向就讀
國小提出申請。經就讀國小初審通過,由國小統一於
111 年 6 月 20 日(星期一)前向學生學區國中申請參加初
選,並繳交初審通過資料。

2、各國中彙整申請資料後,統一於 111 年 6 月 24 日(星期
五)向承辦學校大林國中報名,並繳交資料及初選鑑定
費。

(三)初選測驗時間: 111 年 7 月 9 日(星期六)。
(四)複選測驗時間: 111 年 7 月 23 日(星期六)。
三、請各校於學校網站公告簡章並協助告知符合資優鑑定申請
資格之學生及家長,以維護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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