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家庭教育教育中心 111 年度家庭教育計畫-「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實施計畫乙份,請鼓
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為喚起國人重視家庭價值,藉由幸福家庭楷模甄選,鼓勵家人互相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之態度喚
起國人重視夫妻、親子、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促進家庭溫馨、和樂,爰規劃辦理旨揭畫。
二、參賽作品規格及件數請依實施計畫規定辦理。作品繳交期限自即日起至 111 年 9 月 2 日止(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或逕 寄至祥和國小輔導室收(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 9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