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 111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簡章暨資績積分標準表各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暨「本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甄選錄取管道分為「推薦甄選」及「一般甄選」,採分別報名、分別錄取,不得同時報名。
(一)推薦甄選:
1、校長得推薦現職兼代各處(室)主任行政職務或非現職主任,且擬聘為下學年度主任之同校教師。
2、校長已登記退休、連任任期屆滿、欲參加 112 年度校長遴選及代理校長,不得推薦人員參加主任甄選;連任
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之校長推薦人選後不得參加校長遴選。
3、推薦人數以學校現有代理主任人數為限。
4、依嘉義縣國民中小學校長及主任甄選儲訓實施要點規定,經推薦甄選錄取並儲訓合格後 4 年內(112~115 學年
度),應於原服務學校擔任主任至少 2 年,未達規定者,廢止候用主任資格。
(二)一般甄選:具有擔任主任意願者,自行報名參加。
三、甄選方式:
(一)推薦甄選:分為初試(積分審查)及複試(口試),採一次收費,報名費新臺幣 3,300 元,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
求退費。
(二)一般甄選:分為初試(積分審查、筆試)及複試(口試),採兩階段收費,初試報名費新臺幣 1,500 元,複試報名費
新臺幣 1,800 元,報名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
四、甄選時程:
(一)報名繳費及積分審查: 112 年 1 月 8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 30 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 時 30 分至 3 時 30 分,於本縣朴子國
中辦理。請報考人親自參加,不接受委託及通訊報名,逾時概不受理。
(二)一般甄選初試(筆試): 112 年 1 月 14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起至 11 時 30 分止,於本縣朴子國中辦理。
(三)推薦甄選、一般甄選複試(口試): 112 年 1 月 15 日(星期日)於指定時間內至本縣朴子國中辦理報到,上午 9 時起
開始進行口試。
五、甄選錄取名額:
(一)推薦甄選:甄選成績積分達 40 分(含)以上且口試成績原始分數之平均分數達 80 分(含)以上者,逕予錄取;未達
該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一般甄選:國小候用主任 8 名、國中候用主任 5 名。
餘詳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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