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縣 111 學年度美感教育之「辦理各教育階段( K-12 )美感教育課程與教案甄選實施計畫」1 份,請各校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 111 學年度教育部補助本縣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 |
二、 | 為建立從幼兒園至高中階段美感教育垂直銜接與水平統整之完善支持系統,以精進各階段工作者美感素養與課程教案規劃能力之提升並進行教學經驗分享,特辦理旨揭教案甄選計畫。 |
三、 | 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教案格式:本縣每校須繳交 1 至 4 份教案(1 校至少 1 件)參加甄選,一件作品作者最多兩位。格式不拘,可自創,內容含附件最多 12 頁。另提供參考格式,如實施計畫附件四。 |
(二) | 組別及獎項說明如下: |
1、 | 幼兒園及國小低年級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佳作擇優。 |
2、 | 國小中年級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佳作擇優。 |
3、 | 國小高年級組:特優 3 件、優等 5 件、佳作擇優。 |
4、 | 國高中組:特優 2 件、優等 3 件、佳作擇優。 |
5、 | 由評審團進行作品審件,經評審委員二分之ㄧ(含)以上認定未達獲獎水準,得將部分獎項列為從缺或減少錄取名額。 |
(三) | 參加對象:本縣高、國中、小學暨幼兒園學校之教師。 |
(四) | 收件時間: 112 年 1 月 4 日至 112 年 1 月 9 日止。 |
(五) | 繳件資料:授權書(如實施計畫附件三)及參賽作品各 1 份。 |
(六) | 繳件地點:嘉義縣新港鄉福德村登雲路 105 號,新港國小教務處廖姵雯主任收,郵寄者信封請註明「參加美感教育課程與教案甄選-OOO 組」(郵寄以當日郵戳為憑)。 |
四、 |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活動承辦單位新港國小( 05 ) 374-20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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