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該會為鼓勵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在學學生,不因家庭 清寒或變故而失學特訂定「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冀望在該會助學下完成教育,成為國家、社會有用之才。
二、 有關行天宮助學金實施辦法、申請書等表格,請至行天宮五大志 業網( http://www.ht.org.tw )之教育志業(行天宮助學金)下載。
三、 收件日期:(郵戳為憑) 112 年 3 月 10 日截止: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 五、 申請書請使用 112 年 1 月 27 日修訂版(111 學年第二學期)適用,學生務必詳實填寫並簽名。
請欲申請之學生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