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申請期限: 12/4 (一)
金額:每學期 2,000 元
申請資格:
1. 本獎學金由朴子公所薦送,無須為該會會員子女,成績或才藝達規定即可申請。
2. 學業成績全年平均八十分以上(各科須達六十分標準),德育及體育成績均乙等以上,如各組超過名額時,得視學業成績擇優錄 取。
3. 中低收入戶或有急難具體事實之子女學業成績全年平均七十分 以上(各科須達六十分標準),德育及體育成績均乙等以上。學業 成績全年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加倍核發獎(助)學金。
4. 特殊才藝組為對藝術、體育等才藝有傑出表現並取得國家級以上競賽得獎者,經 本會會員推薦或自薦,並經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頒發。
5. 獎(助)學金名額,以未曾領取本獎(助)學金者優先錄取。
6. 申請人獲頒本獎(助)學金須親自到場領取。
申請表件:
電子檔請上傳至行政平台,紙本請送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