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國民體適能檢測實施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12 年 11 月 20 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20047585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 112 年 11 月 20 日臺教授體部字第 1120047585D 號函辦理。 |
二、 | 查旨揭辦法第六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第二條第一款第三目與第五目增列之漸速耐力折返跑、第二款第三目、第三條第四款與第七款,及第四條第四款與第七款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施行。 |
三、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林小姐(聯絡電話: 02-877110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