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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研習 | 2024-01-26 | 點閱數: 26
嘉義縣政府 函

 

地址: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
承辦人:輔導員 熊佩鈴
電話: 05-3620123#8955
電子信箱: winniepooh0915@mail.cyhg.gov.tw

 

受文者:嘉義縣立東石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教發字第 1130024686 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主旨 ( 376500000A_1130024686_ATTACH1.pdf 、 376500000A_1130024686_ATTACH2.pdf )

 

主旨: 檢送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及「『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實施計畫各 1 份,請各校薦派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二)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分東區(混成)及南區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2、 南區:於 113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至 3 月 28 日(星期四)辦理,研習地點為高雄市鼓山區明華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2 號)。
(三) 參加對象:

 

2、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1) 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2 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2) 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2 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四) 報名方式:請各校薦派未具藝術領域授課教師,並於各區報名期限前,確認薦派教師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另請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各場次報名期限如下:

 

2、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2) 南區: 113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https://forms.gle/z1HJgRojK43tgdrC6)。
三、 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 1 紙。
四、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 02-8275-1414#282 。

 

正本: 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含永慶與竹崎高中)
副本: 教育處教學發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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