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 函 |
地址: 61249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 1 號 承辦人:輔導員 熊佩鈴 電話: 05-3620123#8955 電子信箱: winniepooh0915@mail.cyhg.gov.tw |
受文者:嘉義縣立東石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發字第 1130024686 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 ( 376500000A_1130024686_ATTACH1.pdf 、 376500000A_1130024686_ATTACH2.pdf ) |
主旨: | 檢送 112 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領域授課教師』精進教學工作坊」及「『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實施計畫各 1 份,請各校薦派符合資格之教師參加,並核予公(差)假登記,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二) |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分東區(混成)及南區方式辦理,日程及地點如下: |
2、 | 南區:於 113 年 3 月 26 日(星期二)至 3 月 28 日(星期四)辦理,研習地點為高雄市鼓山區明華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2 號)。 |
(三) | 參加對象: |
2、 |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
(1) | 未具備任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2 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
(2) | 僅具有單一類藝術專長(視覺藝術、音樂或表演藝術)之教師,且於 112 學年度教授國民中學藝術領域課程。 |
(四) | 報名方式:請各校薦派未具藝術領域授課教師,並於各區報名期限前,確認薦派教師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另請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各場次報名期限如下: |
2、 | 「國民中學未具藝術領域專長授課教師」增能工作坊: |
(2) | 南區: 113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https://forms.gle/z1HJgRojK43tgdrC6)。 |
三、 | 完整接受研習且通過考核者,將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發給參與工作坊教師研習證明書 1 紙。 |
四、 | 其餘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石小姐 02-8275-1414#282 。 |
正本: | 嘉義縣各國民中小學(含永慶與竹崎高中) |
副本: | 教育處教學發展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