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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室 輔導組長 - 重要 | 2022-05-31 | 點閱數: 178

主旨:檢送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關懷 COVID-19「居家隔離」學
           生作業流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9 月 16 日府教學特字第 1100214891 號函(諒達)辦理。
二、為減緩本縣 COVID-19 居家隔離學生內心的壓力與不安,請貴校二級輔導教師主動提供貴校居家 隔離學生關懷服務,以降低居家隔離學生及家長心理上可能因陰轉陽的緊張或因居家隔離導致生活不便的困擾。
三、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 111 年 5 月 8 日起,居隔對象為確診學生之同住親友(住宿生),居隔天數為 3 天。
四、各學校接獲學生居家隔離通知處理程序如下:
       (一)各班導師如接獲家長或監護人通知學生居家隔離,導師應於接獲通知「當日」與家長確認表單內容並填寫學生基本資料(如附件一,提供給導師),填寫居家隔離學生基本資料,提供貴校二級輔導人員。
       (二)學校二級輔導人員於收到導師通報「次日」下班前完成居家隔離學生關懷服務,了解學生與家長是否有需協助事項,並填寫書面紀錄(如附件二,提供給專輔),並將書面資料掃瞄為 PDF 檔,寄至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公務信箱(counseling@mail.cyc.edu.tw),並勾選要求簽收,以利後續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將需協助事項轉介予各轄管局處協處,並統計紀錄。每月月底將所有書面資料經校內核章後寄送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 7 號 4 樓,封面註記二級關懷資料)進行確認後彙整歸檔。
        (三)請各班導師務必於與家長或監護人確認表單內容時,告知學生家長,輔導教師將致電關懷,以免造成家長困擾;家長若於學生居家隔離期間有關懷服務需求,亦可主動致電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05-2949193 轉 12),將由專業輔導人員提供協助。
        (四)相關作業流程圖請見附件三。
五、請自收到公文當日起開始實施,無須往前追溯前一日居家隔離學生名單,如星期六及星期日接獲通知仍需填寫表單。另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大埔國民中小學與豐山實驗教育學校之國小部學生,請國中部二級輔導教師一併關懷。
六、確診個案關懷部分,已由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做成書面紀錄,後續請各校併同居家隔離個案關懷紀錄,納入學生復學後學校一二級輔導個案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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